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2-03-02 11:10 来源: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编辑:金融稳定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期监测发现,部分网站、微信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办)名义,号称是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对P2P网贷出借人实施诈骗,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网贷机构回款渠道。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P2P网贷机构出借人,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相关回款渠道请及时与P2P网贷机构或当地网贷整治办确认。凡是以回款名义要求缴纳回款保证金的均涉嫌诈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