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金融政策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11:19 来源: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编辑:金融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各银行保险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和宿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共渡疫情难关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对全市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对接,3月底前,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不低于12.5亿元,新增三农贷款不低于14亿元,对其他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抓紧评审、抓紧授信、尽快放贷,并进一步扩大税融通业务受益范围,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二)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专项优惠贷款资金,以低于市场报价利率100BP,满足我市复工复产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业、重点疫情防控企业资金需求。

(三)精准对接春耕生产金融需求。各银行金融机构及时做好春耕春种金融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生产经营预期,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

 (四)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投资力度,各平台公司按比例出资,分期设立规模5亿元的引导基金,首期1亿元,重点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扶持。

(五)灵活办理到期转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对疫情期间贷款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逐月梳理形成贷款到期清单,提前与企业对接,做好贷款接续安排,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延长贷款期限。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却无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落实减免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六)严格落实贷款贴息减息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专项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并积极帮助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中央、省财政贴息。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10%,续贷过桥利率按现有利率水平下浮10%,确保2020年全市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

(七)减免相关业务费用。各银行金融机构要降低或免除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额度承诺费、网络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商应收账款管理费和信用风险担保费、企业网上银行年费和结算费等。免除小微企业评估、抵押等相关费用,降低小微企业的间接融资成本和结算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自主审批进口信用证减免保证金事项。

(八)落实续贷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出现风险的企业,各机构要同进退,不得独立采取措施,要在债权人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积极采取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化解风险。

(九)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疫情期间要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0.5%,并由同级财政给予0.5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同时充分发挥周转资金作用,扩大受益企业范围,降低企业倒贷成本。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却无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三、加强金融创新,提高融资效率

(十)创新线上金融产品及服务。各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创新线上融资产品,丰富线上顾问、线上对接、线上审批、远程服务等非接触对接方式,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十一)简化融资手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明确专岗、专人为企业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十二)加强保险保障功能。保险机构开辟快速审批、快速理赔绿色通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跨网点受理等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并通过适当扩展责任范围、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延长原保单保险期限和减费让利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难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十三)强化政策联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行和银保监分局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协作,通过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基金、政银担合作方式,推动各项审批环节的无缝对接,简化业务流程,加速放贷。

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地方金融支持

(十四)构建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市金融服务需求企业库,设立受困企业服务热线电话专线,随时了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十五)建立点对点对接机制。组织各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市、县多层次,多方式融资对接活动,根据企业属地安排专员持续跟踪联系企业,开展战一对一专项对接,强化督导落实。

(十六)优化绩效考核。疫情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对各银行保险机构对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考核;银行保险分支机构主动争取上级部门,在年度绩效中增加对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考核,不得设定硬性面访任务、业绩指标,不得以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解除代理合同或扣减相关既有固定报酬;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对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特殊时期免责制度或免责行为清单,调动业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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