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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获批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成全国第六个试点地区

发布日期:2024-03-05 16:01 来源: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编辑:金融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期,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以下简称份额转让试点),安徽成为全国第六个获得试点资格的地区。

    当前,安徽创新创业资本正蓬勃发展,依托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搭建全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转让平台,打造规范高效、公信力强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市场,对于促进全省资本市场资金高效流动,切实发挥股权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安徽将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为私募基金行业提供登记托管、转让撮合、评估初判、资金管理、投后赋能等全链条创新服务

基础完备:启动申报3个多月,安徽拿到批文

    安徽是全国第六个获批份额转让试点的省份,这一资格来之不易。上证报记者从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了解到,安徽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会同省有关单位,指导省股交中心认真细致筹备,积极调研推进,政策配给跟进,审慎申报试点。安徽省政府从递交申请到拿到批文,仅用了不到4个月时间。

    截至目前,安徽拥有境内上市公司176家,在全国排第七位;科创板上市公司24家,全国第六位。与此对应,安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十三五”以来,陆续设立近千亿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和计划规模2000亿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出台了《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引导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底,安徽省新兴产业基金已有16只母基金、40只子基金落地,投资金额已达84.5亿。另据统计,安徽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29家,在皖落地的私募基金产品2001只,总规模达到1.61万亿,在全国排第七位。

    “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安徽省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业务体系较为健全,综合服务系统较为完备。”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推动1000家以上的企业完成了股改,为500多家挂牌企业提供了100多场次路演,与300多家投资机构建立了对接机制,累计培育了5家上市公司,40家企业转新三板挂牌,20家企业被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2022年6月被纳入中国证监会区块链试点,与监管链实现跨链数据报送,同时搭建了中小微企业数据服务系统。

行动迅速:拟定业务制度,加强数字化运营

    份额转让试点是贯彻落实安徽省《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省资本市场资金高效流动,切实发挥股权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从宏观上看,安徽获批份额转让试点,有利于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更好地打造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更有利于激发越来越多的基金参与投资安徽科技型企业动能,更好地构建资源集聚的创业投资服务生态圈,有利于建立与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等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这对正在打造科技策源地、科创金融高地的安徽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业内人士分析,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是全省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通过在省股交中心开展份额转让试点,可以通过其撮合同一赛道不同层次私募基金之间项目合作,从而汇集重点行业各个阶段高质量的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将成为各重点企业以及私募基金的汇聚点,加速提升股权服务能力和能级,促进安徽私募股权投融资生态。”

    与此同时,安徽省股交中心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等部门的指导下迅速行动,在完善规则、数字化建设、对接国有资产投资等方面积极发力。据省股交中心负责人介绍,从去年10月申报材料递交之日起,省股交中心着手拟定了份额转让试点业务十项规则,涉及到挂牌、登记托管、转让、私募基金信息发布、份额转让、结算交收、中介服务和资本管理、风险防控等各流程环节。

    目前,省股交中心正在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基金份额估值评价系统,重点围绕项目发布、信息管理、交易竞价、披露和交易结算等,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运营管理。

尽快启动:提高区域股权交易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试点获批后,安徽将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为私募基金行业提供登记托管、转让撮合、评估初判、资金管理、投后赋能等全链条创新服务。

    2月20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安徽证监局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省股交中心及相关基金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提高区域股权交易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征求意见,群策群力。与会代表就科学开展份额评估、完善份额质押服务、开展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健全S基金、吸引境外私募基金参与、尽快搭建私募基金市场的报价转让系统体系等话题充分讨论,献计献策。

    安徽证监局表示,将协助做好制度建设,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安全。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确保试点工作能够平稳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