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9702453/202401-0003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10: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关于《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5 10:4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6

20241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310号)从坚持支小支农、强化资金保障、完善风险分担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金体量不大、担保能力不强、风险把控不严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担保体系加以解决。为此,我市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的重要举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当前市、县区担保机构存在代偿余额大、风险指标高、可用资金少、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提升全市担保机构能力推动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成立国有类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创造条件。要聚焦支小支农定位,完善多方风险分担模式,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布局,推动担保体系重塑升级,持续放大宿州担保的品牌效应。要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加强银担合作,创新担保产品,着力提升担保能力和业务规模,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强化风险防控,健全政府性担保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1213日,征求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担保集团等14家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宿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宿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性审查通过最终形成定稿。经2024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202415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坚持完善担保体系、突出支小支农的原则,整合各方资金资源、业务资源、政策资源,着力提升全市政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构建以市担保机构为区域龙头、以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业务基础、以国企党建和股权关系为纽带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

(二)工作举措。一是优化机构布局。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整合、减量增质二是完善风险分担。建立国家、省、市、县担保机构和银行等多方风险分担模式,增加市级担保机构代偿风险补偿机制;三是推动错位发展。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等担保业务,分别由县级担保机构担保、市县两级担保机构联保、市级担保机构担保。四是突出特色业务。县两级共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和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五是加强机构建设。通过目标管理、日常监督、绩效评价树立政策导向,指导辖区内担保机构深化国企改革。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通过绩效评价、补充资本金、补贴担保费、代偿补偿、业务奖补等政策导向,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工作重心转移到小微企业、“三农”、科创等融资担保业务上来,支持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化银担合作。倡导银行放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条件,取消盈利能力指标要求,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取消保证金要求,落实银担分险,稳步扩大合作规模。三是优化配套政策。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民法院在担保机构申请办理抵债不动产过户登记、清缴历史欠税、抵债资产价格认定等方面开行绿灯。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咨询部门:金融监管

联系方式:0557-30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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