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文本
来源: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9 16: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6
1.“地方金融监管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立项依据省文件(皖处非〔2017〕9号)和(皖金〔2016〕122号)要求,用途是用于全市预防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办发〔2016〕15号文件要求,用途是用于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2)实施主体。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年度预算安排。20万
2.“地方金融服务发展经费(含党建工作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宿政办名电〔2016〕28号文件。
(2)实施主体。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年度预算安排。20万
3.“地方金融服务发展经费(含党建工作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宿政办秘[2021]39号
(2)实施主体。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
4.“特岗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
(1)立项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51号
(2)实施主体。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年度预算安排。14.1万
5.“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
(1)立项依据。宿金[2022]18号
(2)实施主体。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年度预算安排。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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