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市地方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联系驻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业绩考核工作;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建设。
(四)承担在宿州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准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推动本地企业上市;参与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及企业债券发行等相关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和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预算数为37.13万元,支出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9万元,其余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3.34万元。
四、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7.13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37.13万元,占100%;上年结余为0元;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五、2015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万元,占73%;项目支出10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预算33.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个人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0.08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预算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预算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