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9702453/202006-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01 10:12
文  号: 宿处非﹝2020﹞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01 10:12 编辑: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处非﹝20201

各县区(园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宿州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宿州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宿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0520


附件

宿州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涉众型经济案件处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年度目标。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难题,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等主要指标排序退出全省前五,有效遏制增量。按照陈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要求,确保非法集资陈案办结率达到15%以上,全年办结陈案11件,有序化解存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风险排查处置,坚决遏制案件增量。

1.开展风险排查活动。以加快风险化解处置为主线,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有序衔接,深入开展2020年度非法集资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重点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2.加大打早打小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风险名录。分类处置不同类型风险,精准快速处置较小风险点,稳妥有序化解重大风险点,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有力遏制新发案件。
  
(二)推进案件攻坚行动,有序化解案件存量。

3.开展案件处置攻坚。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全力推进陈案处置,推动规模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省、市、县(区、市)、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4.着力处置好网货领域案件。网贷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处置,仍是今年处非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处非与网贷整治工作的紧密衔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行处置。强化阳光办案,加强案件处置信息披露,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

(三)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线上线下同步推进。

5.加大线上监测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格化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天罗地网。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6.加强线下群防群治。有效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处非办《关于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员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楼宇经济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深化群防群治,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

(四)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7.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上下联动的处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等多方作用,依托全省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品牌项目,通过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8.构筑多层次处非宣传阵地。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延长宣传时间,依托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商业综合体、金融机构网点等进行常态化宣传。

(五)推动全链条治理,逐步改善外部生态。

9.推进全链条综合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规则出台进展情况,有效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使非法集资一处发现,处处受限

(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0.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加强处非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12.加大处非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加强处非业务培训,提升处非队伍整体能力。

13.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实情,问计于民。加强工作信息报送,提高数据质量,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三、责任落实

(一)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明确专门机构承担处非工作,有效落实处非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力度。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考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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